江南都市报讯 阙丽娟、刘国华、全媒体记者叶伟报道:男子酒后乘坐公交车在车上睡着,醒来后发现公交车已经到终点并返程,遂指责并殴打司机。10月30日记者获悉,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该案,姜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今年3月17日下午2时许,姜某酒后乘坐119路公交车返回南昌市新建区西山镇的家中,后在座位上睡着。当日下午5时许,姜某醒来后发现公交车已从西山镇返程,并已驶至红谷滩区云溪花园小区附近,遂上前指责并捶打公交车司机杨某,杨某紧急制动后报警,并将公交车开至路边。其间,姜某肆意拍打公交车中控台按键并摇晃公交车排挡杆,致使杨某再次紧急停车,造成车上乘客恐慌。姜某趁机从驾驶室处跳窗逃离现场,杨某在阻拦姜某逃跑时,与姜某发生肢体冲突并受伤。
8月21日,姜某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其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