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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烟台:探索新办案领域 当好公共利益“看护人”

信息来源:e-h.com.cn   时间: 2019-12-20  浏览次数:234

正义网烟台12月19日电(记者匡雪 通讯员常洪波 孙毅)公共利益无小事。作为山东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首批试点单位,烟台市检察院近年来积极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依法办理了一批环境资源、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并不断探索新的办案领域,打造了公益诉讼工作“烟台模式”。

把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案件办好

“进入新时代,检察机关以“公共利益代表”的使命担当,不断拓展工作视野,办理了一批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案件。”该院副检察长陈勇告诉记者。

2018年4月29日、30日,徐某在家中通过本人手机登录微博并发布带有极端性、侮辱性言论的微博。徐某发布的微博被网友截图并大量转发和评论,传播广泛,引发网友愤慨,造成了恶劣影响。5月4日徐某因寻衅滋事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

该院接到相关线索后,迅速介入依法履职,于5月21日就徐某侮辱救火牺牲消防烈士一案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经合议庭合议,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当庭作出判决,确认被告徐某的行为侵害了张鑫烈士的名誉,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责令被告徐某在判决生效10日内在省级以上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该案是山东省首例英烈保护公益诉讼案,也是烟台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工作上取得的重要成绩。作为全省首批试点单位,烟台市检察院在公益诉讼方面不断突出重点、狠抓办案,取得了不俗成绩。

以山东省首例食品药品民事公益诉讼案为例,烟台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2013年4月至2015年6月期间,曾某在北京市通州区加州小镇出租房内生产“喘泰欣胶囊”“痛诺宁胶囊”“癫痫安肽胶囊”等假药,以“中国医科大学首都呼吸道疾病研究院”等虚假单位名义通过网络发布广告的方式向他人销售,生产、销售金额达380余万元。张某为曾某生产假药提供药品材料、空药瓶等物料及生产工具。

在法院追究相关嫌疑人刑事责任的同时,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支持了检察机关的全部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四名生产销售假药的被告在省级以上新闻媒体发布警示公告并赔礼道歉,检察机关提出的十倍惩罚性赔偿也获判决支持。

据统计,2018年以来,烟台检察机关稳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共办理诉前程序案件257件,提起诉讼34件,所办公益诉讼诉前案件数和提起诉讼数均位列全省前茅,办案数量、质量居全省前列。

想方设法“为民而战”

随着民众对法治、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新需求新期待更加突出,食品药品安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成为检察机关重点公益保护对象。烟台检察机关充分利用公益诉讼,想方设法“为民而战”。

近年来,该院开展了“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办理了一批行政和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如在办理案件中发现不法分子在保健品中添加“西地那非”等有毒有害成分,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被告在主流媒体上发布警示公告,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并承担十倍惩罚性赔偿金,严厉打击了危及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行为。

“检察机关通过在公益诉讼中充分运用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大了食药领域经营者的违法成本,有力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及社会公共利益。”烟台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王鹏表示。

行政公益诉讼也始终被检察机关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

莱阳市检察院在走访中发现一街道辖区有一占地四五千平方米的露天垃圾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废料等堆放长达五六年,严重污染环境,老百姓(603883,股吧)怨声载道。检察机关及时向该街道办事处提出检察建议,办事处投入经费6万余元,清理垃圾2600余方,优化了群众生活环境。

公益诉讼工作关键的问题是案件线索来源。为及时发现线索,该院先后部署开展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环保领域、“守护海洋”等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抽调全市部分业务骨干成立了专门办案组,有效拓展了行政执法监督及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并及时向国土部门、环保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取得了良好效果,为全市经济发展、促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和优质法律服务。

同时,该院以“办理一案、治理一片、造福一方”为目标,对所办案件持续跟踪,严格督促职能部门整改到位,避免检察建议“一发了之”或“一诉了之”,深入剖析案件背后折射的社会治理漏洞,积极为党委政府决策建言献策。

推动公益诉讼工作行稳致远

自开展公益诉讼改革试点工作以来,烟台检察机关不断创新思维,积极优化举措,在不断提升办案能力,聚集办案合理,推动公益诉讼工作行稳致远。

“2018年,烟台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行政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为检察机关开展工作创造了良好环境。”该院检察长邵汝卿介绍。烟台市检察院党组将公益诉讼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把手”工程,建立检察长亲自抓、分管检察长靠前指挥、业务部门上下联动的大格局,建立每周调度、每月通报、专人联络、内外协调等机制,推动了公益诉讼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在办案过程中,该院还注重加强行政机关、法院等部门的沟通协调。该院分别与市国土局、市食药局会签了在国土保护、食品药品安全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与市环保局多次座谈。各基层院也通过会签文件、座谈交流等形式,加强与环保、食药、国土、公安、法院等部门的协作配合、信息共享和技术咨询。同时,主动与人大代表、公益组织、市内主要媒体进行联系沟通,为公益诉讼工作营造了良好环境。

为提升办案质量,该院注意在摸排线索时就注重证据的调查、收集和固定,夯实证据材料,从各方面对准备提起公益诉讼的案件线索开展证据收集,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最终将每个公益诉讼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推敲的铁案。

公益诉讼制度起步时间并不长,仍需在实践中不断探索,需要进一步加强专门机构的建设、加强人才队伍培养和交流。据悉,烟台检察机关下一步将着力深化改革创新,把公益诉讼作为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的着力点,以办案为中心,以常态化机制化为方向,切实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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